关于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及信誉评价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日期:2018-05-30|人气: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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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提升检测水平,决定实施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信誉评价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北省质监总站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用记分机制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量化为相应的分值并编制成记分标准。发现检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对检测机构予以相应扣分,对扣分达到一定数量的检测机构进行相应处理。

      二、记分信息来源

     依据国家、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结果和检测协会组织的自查等。

     三、管理方式

     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相应扣分,根据扣分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一)记分方法

     根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依法依规进行记分,在执行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适时予以修改,调整。

      检测协会对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检测机构的记分结果在石家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www.sjzjce.com)上公示,检测机构可以通过信息网及时查询记分情况。

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检测机构记分清零,下年度重新记分,本年度的诚信信息录入诚信档案永久保留。

    (二)记分处理

     根据检测机构的扣分情况,检测协会对检测机构进行如下处理:

     根据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扣分,满分为100分,20分为一颗星,共5颗星,所有违规情况将计入诚信档案。检测机构累计扣分达到20分时,检测协会对其进行约谈;检测机构累计扣分达到40分时,检测协会对其行为进行通报;检测机构累计扣分达到60分以上时,对检测机构提出书面警告。

      四、信誉评价

      根据计分和星级情况对检测机构进行信誉等级评价:5星为优良,4星为良好,3星为良,3星以下为差评检测机构,每年年底对5星企业进行表彰,并上网公示。

附件: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