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石住建办【2016】236号

文章来源: |日期:2018-06-13|人气:2214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石住建办【2016236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展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石住建办【2016119号)工作安排,614日至713日,市住建局对我市辖区内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4个县(市)、区检测机构正在进行转制改革,未被列入此次检查范围),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检测机构58个,主要对检测机构的资质情况、市场行为、检测工作质量、检测管理信息化应用等四方面内容进行了检查,重点是检测工作质量。根据检查结果责令9家机构限期整改,并对其中5家给予行政处罚。

二、 好的方面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部分检测机构符合相关要求,主要体现在:一是大部分检测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运转正常,检测场地和仪器设备满足检测需要,检测人员满足相关规定,做到了持证上岗。二是大部分检测机构能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检测业务。三是检测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检测档案管理规范。四是全市检测机构检测管理信息化系统软、硬件配置和运行符合相关要求,并按要求上传检测数据和报告。大部分检测机构能熟练掌握检测管理软件,促进了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提高了主管部门对检测工作的实时性与有效性监管水平。五是部分检测机构通过资质增项、整合重组、加强质量技术管理、改善试验条件等工作,意欲做大做强。

三、 存在主要问题

(一)质保体系方面:一是少部分从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不高;二是个别机构仪器设备检定(校准)不规范、不及时,检定(校准)资料管理不完善;三是个别机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工作质量方面:一是资料记录不规范:个别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检测信息不全,报告结论表述不规范;个别检测机构检测内容或结论与委托合同要求不符。二是检测行为与规范要求有差距: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加荷速度偏高,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承载力检测抽样数量、荷载检验值得取值及采用的检测设备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三是检测水平发展不均衡:个别机构对于平时不做或不经常做的试验项目不重视,疏于工作质量管理。四是新增资质项工作质量不高:新增检测项目人员专业水平、检测现场管理、检测报告规范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违规检测行为依然存在:个别检测机构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个别检测机构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三)信息化应用方面:有的机构检测资料存档没有纸质档案,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归档,但缺少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无法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有的机构采集上传的检测数据信息不完善。

四、存在问题机构的处理情况

(一)以下单位整改并处罚

1.河北龙发科技有限公司

2.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3.中交路桥(河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4.石家庄科佳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石家庄市鹿泉区正捷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以下单位限期整改

1.河北博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河北中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3.河北道桥工程检测公司

4.石家庄中冀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三)其他情况

1.河北建科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停止业务,正在办理注销手续,停止改公司办理注销手续期间检测业务。

2.石家庄瑞达地基检测有限公司资质到期,暂停该公司检测业务。

五、下一步工作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对承接本辖区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质量监督管控,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检测工作的整体提高。

(二)各检测机构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切实落实责任制,提高检测质量管控力度。对平时不做或不经常做的试验项目,要定期组织检测人员进行模拟实验,以保持试验检测能力;针对有的机构多项资质扩项后,新增检测项目检测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检查中发现的电子文件归档保存档案资料的问题,检测机构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现阶段资料归档采取“双套制”,即保存电子文件的同时,形成纸质文件保存。两种载体档案并存,保证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内容对应相符。

(四)市住建局将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对检测机构进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抽查制度,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社会反应差和群众投诉多的机构将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问题严重据不接受处理的机构建议省住建厅撤销其资质。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18